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期权合约,与商品期权和ETF期权不同,沪深300股指期权采用到期自动行权、现金交割的方式,那么小编分享沪深300股指期权交易规则介绍,感兴趣的朋友们来看看。
沪深300股指期权交易规则介绍
【1】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手。
【2】交易保证金: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0%,最低保障系数为0.5。
【3】持仓限额:同一客户某一月份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5000手(在不同会员处持仓合并计算)。
【4】相关费用: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15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2元。交易所暂不收取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申报费。
【5】做市商:沪深300股指期权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9:30-15:00,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双向期权持仓自动对冲平仓,自动对冲平仓暂不收取手续费,申请后持续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时间申请取消自动对冲平仓。做市商所有月份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60000手。做市商所有月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20000手。交易所将加强做市商梯队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6】询价限制:客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