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国家对外发售的,那地方债券的发行人是谁?下文为你们介绍。
地方债券的发行人是谁?看完就知道了!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要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程》明确,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2015年之前我国的地方债券只能由财政部贷发,但根据国发〔2014〕43号《GWY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2015年以后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债券,但只是省级政府可以发行,市县要发行须由省政府及直辖市代发,按惯例应该由省级财政厅发行,换种说法,财政厅是地方债券发行的主管部门。
地方债跟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所以说地方债券的风险度也比较低,但并非没风险,特别是那些发行债务已远超地方未来几年财政收入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