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现象”给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特别是一些非1、5、9合约“零成交、无持仓”,意味着无法形成有效的价格,为市场提供远期定价参考也就无从谈起,同时也不利于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利用期货合约管理价格风险。做市商制度将大大增加农产品非主力合约的活跃度。
依托农业大国的基础,我国期货市场自农产品期货起步,而农产品本身具有鲜明的季节性特征。以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东北地区为例,每年4—5月是玉米、大豆等农作物播种的时节,9—10月正值秋收,到了来年1月粮食集中交易,节日餐饮消费需求旺盛。1、5、9月合约也因此成为第一批交易者最为关注的。在市场参与度有限的初级阶段,以1、5、9月合约为主力合约的非连续性市场结构由此形成,并随着交易习惯的养成而逐渐根深蒂固。
作为国内油脂压榨加工企业的“主力军”,中粮油脂多年来一直利用期货工具为豆粕和豆油这两大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谈及早年的情形,中粮油脂控股油脂业务部总经理周吉帅记忆犹新:“之前国内期货市场普遍存在合约不连续的现象,导致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时面临期货和现货时限不匹配的问题,影响套保效果。比如每年7月前后,豆粕现货销售压力较大,企业非常需要利用豆粕期货7月合约进行套期保值。而以往7月合约流动性较差,9月合约反映的又是9月的现货供需情况,结果就是不套保则必须承担价格波动风险,用9月合约套保则可能面临7月和9月合约的价差损失,每当此时大豆压榨企业都很纠结。”
同样的问题在生鲜类品种上也存在。“养殖企业生产连续性、产品保鲜性、价格季节性的鲜明特点决定了需要套保在相应的月份上,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甚至是全部月份,以提高套保效率和连续性。相关贸易企业的风险则主要体现在近月库存贬值方面,期货近月合约相对更贴近现货当前价格,用起来更为‘顺手’。因此从企业角度来看,期货合约连续活跃符合对风险管理的诉求。”湖北佳优美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闫铁山告诉期货日报记者。
既然市场无法在非1、5、9合约上自发形成足够的交易规模,就必须借助专业机构——做市商的力量来促进合约连续活跃。正如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做市业务负责人陆丽娜所说,做市商肩负着提供流动性的重任,需要与交易所保持认知一致、共同发力。从具体工作来看,与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不同,做市商基于价格判断主动执行的方向性交易较少,更多是通过双边报价与挂单缩窄盘口价差,作为全市场的对手方提供更丰富、更适合的交易机会。
事实上,做市商制度在国外期货市场已经实施多年,成效得到各方充分认可。大商所也对标国际一流并结合我国市场实际,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和吸收,先行一步,积极稳妥开展制度设计和做市商储备等工作。
来源 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