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红小豆602”事件
第一阶段:1994-1996年1月。由于东京粮食交易所红小豆的成功交易,以及天津及邻近区域的朱砂红小豆在红小豆的出口量中处于领先地位(1993年天津港向日本出口的红小豆达超过五万吨),1994年九月,天津联合交易所首次引进了红小豆期货,以天津红小豆作为东京粮食交易所的替代品,宝清红、唐山红优质红小豆可以进行贴水交割,1994年11月,普通红小豆也可以贴水交割。
天津红上市后,价格一路下跌,从5600元/吨跌到3680元/吨503。507期货上市后,现货市场继续走弱,价格一路走低。当其价格下跌到每吨3800元时,多头主力一方面在现货市场上大量买入,另一方面在低位吸足筹码,逐渐拉高了期价。由于市场上的游资参与,507合约从五月中旬开始成交量和持仓量开始扩大。
在六月上旬,主力开始强势出击,连续两次涨停,最终达到每吨5151元。为遏制过度的投机行为,交易所在6月7日和8日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增加交易保证金。9号市场主力将期货价格拉高到5000元和4980元,到9:30,所有的终端都关机了。第二日,证券交易所宣告9号交易作废,507号合约停市2天.之后,该交易所采取了强制的手段,要求其成员进行强制平仓。这就是天津507事变。
苏州宏业在1995-1996年一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苏州商品交易所在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正式启用了二等红小豆的期货合约。苏州红豆1995系列合约因现货市场的不景气而在推出时受到了很大的实盘压力,库存量不断攀升,导致期货价格不断创新高,9511更是一度达到1640元/吨。由于期货价格下跌,加上1995年红小豆减产等利好消息,大量资金涌入市场,当1996年期货合约相继推出时,多头主力充分利用期货合约的漏洞和持仓仓位,利用有利消息的支撑,故意将1996年的一系列合约压空。10月中旬9602合约从10月中旬的3380元/吨开始,到11月9号上涨到4155元/吨,之后开始回落整理,12月再次进入暴涨阶段。
苏交易所于十二月十五日发布禁令,禁止陈豆、新豆掺入,19日公告仅为每吨5450元。牛市趁势炒热,股价在一个月内由3690元/吨上涨到5325元。空头的主力在大量亏损的情况下,也把许多的套利机构都给炸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八日认定苏州红小豆合约及交易制度不健全,规定所有持仓合约均须减仓,并不准开出9608之后的期货合约,1月9日、10日苏州红未入即跌停,致使处于较高位置的多头仓位出现爆仓及巨额损失。此后,苏证交所采取一系列强制平仓措施,期货价格出现了大幅回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三月八日发出暂停红小豆期货合约的公告。
第二个阶段:1996-1997期间,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交割条款,9609事件发生后,证券市场开始了风险监测。苏州红小豆案之后,苏证交所库存中的红豆大量流入天津。为了规避风险,天联所制定的最高交割量为60,000吨。长线于是聚集了大量的资金,进行了统一的分配,以分仓、换仓、超量持仓等方式操作,导致了1996年的多仓多空,最后引发了9609事件,再次给证券交易所的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在这一年的年末,由于日本的红小豆有可能提高进口配额,这一因素促使了价格的上涨,到了1997年初,9705的价格已经达到了每吨6800元。
从一九九七年春节之前至十月末,期价一直在寻找支撑,但始终无法逆转。这一时期的市场下跌有以下根本原因:①是早先的逼仓结果的合理回归;②日本的红小豆进口量比市场预计的要少得多;③中国商会因国内出口商竞争激烈,决定暂停出口许可,对韩的几千吨红小豆出口配额无效,大量现货商在期货市场抛售,实盘压力较大,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
天交所在上市交易与监管上,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布了《章程》及《交易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三月初发布了关于天津“红色9609”的决议,这一消息对投机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但在此期间,山西和陕西地区的低价红小豆并未与天津和河北地区的红小豆分离,未加贴水而进行交割,而现货商不愿意接受外销,显示了三公制度的完善。
第三个阶段:从1997-1998年5月,逐步调整。为了适应东京粮食交易所的要求,一九九七年十月,天交所大幅提升天津红及替代品的交割标准,十一月14日举办了一九九七年生产的红小豆地名封样,后来提出“农产品产业化”思路,1998年初又推出注册品牌登记制度。上述举措的出台,标志着天交所积极探讨了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国红豆期货市场,寻求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途径,天津红豆的内在价值不断提升,使得其具有一定的抗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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