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指令:
限价指令
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指令)
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指令)
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指令
下单数量限制 :
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
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
撮合成交原则:
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连续竞价: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
成交价确定方式: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则:最新成交价=cp;
cp≥bp≥sp,则:最新成交价=bp。
自然人客户最后交易时间:
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闭市后,不能交付或者接收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自然人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
保证金优惠:
下列持仓组合,能源中心可以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
1.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
2.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同品种的双向持仓。
备注: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不在享有单边保证金优惠。
投机限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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