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纱期货是以棉纱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棉纱期货最后交割日是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棉纱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请看下文。
★交割单位:20吨(公定重量)。同一交割单位内的交割商品应满足同一生产厂家要求。
★基准交割品:符合以下质量指标的32英支普梳棉本色筒子单纱(环锭纺):线密度18.2tex(允许偏差±2%)、棉纤维含量100%、14.0 cN/tex≤单纱断裂强度<14.7 cN/tex 、8.5%≤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9.0%、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15.5%、-50%千米细节≤10个/10³m、+50%千米粗节≤220个/10³m、+200%千米棉结≤450个/10³m、百米重量变异系数≤2.2%、实际捻系数360-420、38处/20kg<异性纤维含量≤81处/20kg(对应折算7处/200km<异性纤维含量≤15处/200km)。
★替代品及升贴水:棉纱单纱断裂强度、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和异性纤维含量指标符合以下规定,且其他指标符合基准品要求的,可以替代交割。
(一)12.0 cN/tex≤单纱断裂强度<14.0 cN/tex及14.7 cN/tex≤单纱断裂强度≤16.2 cN/tex;
(二)7.5%<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8.5%及9.0%<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10.5%;
(三)异性纤维含量≤38处/20kg及81处/20kg<异性纤维含量≤200处/20kg(对应折算异性纤维含量≤7处/200km及15处/200km<异性纤维含量≤37处/200km)。
★棉纱交割包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FZ/T10008-2009),同一客户同一批次交割的棉纱包装规格应当统一,并标明生产日期。
棉纱交割采用纸管、塑料内膜袋和塑料编织袋的组合包装方式,由打包绳缝口捆扎,中间加固拦腰围带。筒纱按定重量成包,按公定回潮率时的净重量确定,每包净重25kg,误差不超过±0.2%。纸管硬度以不变形为准,每批号纸管头颜色一致,不易掉色污染纱线;塑料内膜袋及塑料编织袋要求装纱后无破损。筒纱包装要求捆扎紧牢,筒纱不外露,满足搬运及运输要求。